诸暨市牌头工商所实行“点员”服务
 
时间:2003-8-6   双击滚屏

                  允许“找熟人”不准“开后门”
               诸暨市牌头工商所实行“点员”服务

    最近,诸暨市牌头工商所对来工商所办事的群众推出了“点员”服务,以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今年,诸暨市牌头工商所在开展“更新观念,创新工作,强化监管服务”活动中,针对办事者喜欢让熟人服务的现象,适时推出了“点员”服务制度。这个所规定,凡被“点员”的同志对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应热情、迅速、规范地给予办结,如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业务,应陪同群众到相关业务部室或直接找经办人办理。事情办结后,还要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该所同时还明确规定,“点员”服务不准徇私情、走“后门”,以感情代替政策,一经发现,即按有关管理条款进行处理。(摘自诸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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