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诸暨市纪委、诸暨市监察局下发文件(诸纪发【2002】9号文件),转发了陈宅镇党委政府《关于镇机关干部下村实行“零招待”制度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各镇乡、街道能够参照他们的做法,针对自已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陈宅镇关于镇机关干部下村实行“零招待”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机关干部下村工作取消村级招待费、实行“零招待”制度。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1、镇机关干部下村实行村级“零招待”,是巩固镇村二级学教活动成果的需要,是解决农村存在问题的有力措施之一,有利于代表、体现和维护广大村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村级学教活动的目的。
2、镇机关干部下村实行村级“零招待”,是树立干部良好形象的需要,有利于从源头上刹住“吃喝风”,促使干部转变作风,树立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公仆形象,从而密切干群关系。
3、镇机关干部下村实行村级“零招待”,是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制度,减轻农村集体经济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解决部分村存在的招待费用超标,报销无限额等问题;有利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为民办实事的实力,促进农村发展。
二、方法措施
1、各村取消镇村干部招待费。村干部到镇联系工作、开会,由镇统一安排在食堂就餐。
2、镇机关干部下村联系工作原则上回镇食堂就餐。
3、因工作需要或路途较远不能返回机关食堂就餐的,实行就餐付餐券制度。“工作餐券”实行一人一票一餐制,每餐标准不超过8元,就餐时交给村里定点农户,每季度凭票向镇财办结算。就餐要求入乡随俗,不得超标。
4、公益事业和办企业、上项目等原因确需招待的,要合情合理,严格控制招待次数和标准,并按[陈委(2002)2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般每人标准伙食为10元,最高人均不得超过30元。其费用报销须“五印”齐全,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监督组长、镇代理会计共同签字,并要写明事由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向群众公布。
三、工作要求
l、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村党支部书记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村经济合作社承担直接责任。各村要充分认识取消村级招待费、实行“零招待”制度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制度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转变干部作风的重要内容之一,认真抓好落实。
2、加强宣传,统一思想。各村要通过召开三委会等多种形式,统一村干部思想,使村干部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同时要加强宣传,使广大群众家喻户晓,让群众来监督这一工作的实施。
3、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村级财管组织和有关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对于审报的招待费,审批人、文书(兼出纳)、财务监督小组长要严格把关,各司其职,谁出问题谁负责。镇代理会计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把审核关,对违规票据要及时退回纠正。凡村级财务公开当中出现招待费或违反村级招待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从二O O二年七月一日起开始实行。
中共陈宅镇委员会
陈宅镇人民政府
二OO二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