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诸暨市委诸暨市人民政府反腐败斗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诸暨市2004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04-6-10 15:29:00   双击滚屏
 

市反腐办[2004]1号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机关各部门:

    现将《诸暨市2004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4年2月23日

 

主题词:行风建设  意见  通知

报送:绍兴市纪委,监察局,绍兴市反腐办,纠风办,诸暨市委,市人

大,市政府,市政协,张仲灿市长,张振华副书记,俞杨芳副市长,市行风监督员。

诸暨市2004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关于2004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对今年我市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营造良好经济发展软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综合治理,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市加速实现“三个提前”、全面推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和行业的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围绕转变机关作风、纠风专项治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进一步探索行风建设长效管理路子,健全组织领导、部门自转、群众监督和考核评价四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以“企业评部门(单位)”活动为主要抓手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促使部门实现管理“零缺陷”、服务“零距离”、争创“零投诉”,不断增强部门的服务理念,优化我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

1、明确参评部门,突出重点对象。以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为重点,确定发展计划、经贸、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外经贸、卫生、环保、国税、工商、质量技监、供电、电信、邮政、药监、开发委、办证中心、旅游、规划、建管、水务集团、广播电视台、金融系统、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31个部门和行业为行风参评部门(单位)。其他未参加评议的部门和行业要根据今年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参照执行,认真抓好落实。

2、精心设计载体,深化行风建设。为确保全市行风建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督促参评部门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市纠风办着重以“八个一” 活动为主要载体,组织开展下列工作:目标公示。参评部门应在年初将行风建设的重点、目标以及企业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改措施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承诺,年终公布完成情况,平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行风对话。组织参评部门到广播电台进行“行风热线对话”,继续组织部分参评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到电视台直接与企业对话,接受群众投诉,解决存在问题。召开专题听证会。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听证,分析原因,找出问题,落实整改。上街咨询。组织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上街设点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跟踪监督。年初制作行风建设“监督卡”,分发到有关企业,对部门和行业实施全年监督;建立项目审批“跟踪卡”,进一步提高部门办事效率。明查暗访。根据参评部门和行业行风建设的工作目标和治理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行风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督促部门整改。问卷调查。配合绍兴市纠风办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行风问卷调查活动。“企业、群众评部门(单位)活动。改集中评议为分季评议、集中计分的办法,每季度末在全市大中小各类企业和有代表性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企业和群众代表评议,以及到车站、办证中心等公共场所由群众随机评议的方式进行,评议结果每季度公布。

3、改进考核办法,落实奖惩措施。对各参评部门(单位)进行行风建设工作考核,由市纠风办组织实施。年初制定行风建设考核内容及量化评分表,考核方式包括企业群众评议、明查暗访、有效投诉和监督员评议;在分值设置上,企业群众评议占行风评议总分的30%,平时工作占70%;在操作中力求“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考评内容。同时,年终对各参评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考核结果按综合得分多少排序,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并对前3名予以通报表扬,对后3名要求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二)继续以监督检查为抓手,积极开展纠风治乱工作。

进一步深化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重点查纠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着重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狠刹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通过查纠整治,促进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取得成效。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规范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全面推行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投诉检查活动,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

2、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凡是国有集体医院所需的医疗器械、设备、药品,必须通过公开采购,在把好质量关的前提下,实行最低标中标。督促卫生部门严格执行浙价费[2003]416号《关于改进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积极主动采取让利措施。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等管理制度,解决医药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坚持和完善“医疗服务费价格一日清单”、医疗收费公示制、费用查询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药品回扣和采购中违规违法违纪行为。

3、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保证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央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工作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制度,推行和完善涉农价格公示制,严格实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统一收据和专项审计四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造成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4、继续深化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实现全市所有公路无“三乱”目标。以明确和规范收费站(点)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为重点,以强化上路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巩固治理全市所有公路无“三乱”成果。对由于措施不力,未及时整改致使发生公路“三乱”现象而影响我市公路无“三乱”成果的人和事,市纠风办将严肃查处。

三、几点要求

为保证全市行风建设和纠风治乱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不断取得实效,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的工作态度,保证行风建设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有关部门对所牵头负责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公路“三乱”等工作制定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市纠风办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二)创新载体,常抓常新。行风建设和纠风治乱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体制过程中,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市纠风办和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总结和推广新经验、好做法,积极寻求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新起点、新方法,不断创新载体,努力推进“事权、财权、人事权”等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研究治本性措施,建立起有效遏制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滋长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不断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使行风建设、纠风治乱工作常抓常新,进一步引向深入,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行风建设和纠风治乱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做好结合文章,继续把行风建设同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实施“阳光工程”,规范人、财、事权制度等改革措施结合起来;同机关效能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采取有效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行风建设、纠风治乱工作,实实在在地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使本系统、本行业的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观,广大人民群众对行业作风的总体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推进全市行风建设、纠风治乱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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