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咨询投诉服务活动的通知
 
时间:2004-9-2 17:33:00   双击滚屏
 

 

 

 

 

诸效能办[2004]6

 

市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接受广大群众和企业投诉,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确保我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于916日举行2004年诸暨市“优服务、比效能,优环境、比实绩”投诉咨询服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接受企业和群众对市发展计划局、公安局等42个部门(单位)的投诉和有关政策咨询。

   2、通过板报图片展示、资料发放等形式,向企业、群众进行宣传和提供业务服务。

3、有条件的可以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特点,开展现场为民服务。

二、参加部门

31个行风评议部门(单位)和市法院、检察院、信访局、司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电局、房改办、烟草局、文化局、计生局等部门(单位)参加现场投诉活动。

三、活动时间

2004916日上午8点至11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活动形式

1、在浣纱中路一百商店对面统一设摊(场地、标语、桌位牌由市效能办安排,桌、椅单位自行携带)。各部门(单位)桌位上方挂幅标语内容在97日前报市效能办(办公地点:市府大楼8楼电梯口,联系电话:7018363)。

2、邀请市电视台将投诉活动制作成专题节目。

3、市机关效能建设行风监督员参加重点联系部门的投诉活动。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举行企业和群众咨询投诉活动,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营造经济发展良好软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倾听民声、了解民意,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的有效途径,是宣传部门工作职能,展示单位形象的极好机会。通过受理投诉,听取意见,改进作风,化优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此,参加部门(单位)一定要思想重视,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由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带队(确定具体业务骨干35名),参加投诉咨询服务活动。

2、认真应对。投诉活动日,参加投诉的42个部门(单位)人员应提前30分钟准时到达投诉现场,按规定的区域位置(单位区域位置示意图于910日分发)开展板报图片展示和便民服务活动。要认真做好投诉活动的统计工作,本次投诉活动采用统一表式填报,统计表于活动当天上午830分发放,并要求于当天下午230分前送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落实。各部门(单位)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要认真受理,做好记录,及时进行整改,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解释,及时疏导,防止出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因素。

请三家新闻单位派记者参加。

 

200491

 

 

 

 

主题词:机关效能建设   咨询投诉活动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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