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查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工作时的讲话(摘 要)
 
时间:2005-1-4 8:54:00   双击滚屏

中共诸暨市委书记  陈长兴

2004年12月15日)

 

    一、要充分认识“阳光工程”是党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

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的建立,是市招投标中心工作的延伸和完善,是一项新“阳光工程”,更是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坚持“以公正来实践人民意愿,以公平来规范政府行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真正让“阳光工程”以实实在在的效果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二、充分肯定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的工作

1、思想重视11月初召开建立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工作动员会之后,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形成了良好的建设氛围。

2、工作到位。各镇乡、街道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做到了人力到位、财力到位、物力到位、精力到位,招投标分中心建设工作扎实启动,有序推进。

3、成效初显。我市招投标中心向基层延伸,得到省委领导周国富同志的肯定,受到了各级媒体的关注,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党员干部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关系。

我市招投标中心向基层延伸工作起步早、建设快、运行稳。但从检查情况看,一些倾向性问题已经显现,如信息的不对称、竞争的不充分、领域的不广泛、工作的不平衡等。这些问题均有待于在下阶段工作中努力改进,切实解决。

三、提几点要求

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可以说已经“建”起来了,下一步关键是如何运行好、管理好、监督好的问题。总体而言,要着力提高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运行的水平和实效,实现“办事效率、运作效果、社会效益”三统一。

1、这是一件新事,要把新事办妥。建设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是新生事物,是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来的、走在全省前列的改革创新之举,也是我市纪委监察局反腐败工作治本抓源的一个创造。我们必须以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来深化这项工作。要大胆探索,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深化,保证招投标分中心更富特色、更有成效;要进一步完善,切实抓好分中心软硬件建设,增加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保证招投标平台简便、快速、协调、高效运作;要进一步延伸,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向部门延伸,向更宽的领域延伸,确保职责更明、关系更顺、人员更精、效率更高。

2、这是一件实事,要把实事办实。建设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是一项符合形势、切合实际的有力举措,必须务实扎实,做深做实。要进一步重规范建立健全内部运作、管理、监督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要进一步守规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办事原则,严肃办事纪律;要进一步讲规则,遵守市场经济规则,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加快建设“信用诸暨”、建立健全规范的区域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和发展条件

3、这是一件好事,要把好事办好。建设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心工程”,它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和要求,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好评,必须把好事办好。要进一步抓公开服务,这是把好事办好的前提。要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要进一步抓公平竞争,这是把好事办好的关键。要建立完善招投标项目的电子信息发布网络,致力于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要进一步抓公正执法,这是把好事办好的保证。要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我市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建设工作有一个好的机制,有一支好的队伍,有一个好的口碑,对经济社会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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