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振华
(2004年12月16日)
一、统一思想,坚定加强镇乡、街道招投标平台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1、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工作在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下成效初显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工作,昨天,陈长兴书记亲自带队对有关镇乡、街道招投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张仲灿市长亲自出席全市建立分中心动员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各有关部门对分中心建设也给予大力支持。各镇乡、街道认真抓好招投标分中心工作,建班子搭场子,在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上下了很多功夫,应该说取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我市招投标分中心工作已得到省、绍兴市有关领导的肯定,《浙江执法监察信息》发过专刊,《绍兴日报》头版进行了报道。
2、冷静分析和正确认识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时间短、任务重等原因,在招投标分中心建设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人员配备不强,业务水平不高,对正常开展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二是硬件设施不足,没有固定场地,没有专用电脑,服务设施欠完善;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图省事或视而不见的情况,比较突出的是招标文书制作不规范、档案不集中和归档不及时等;四是监管不力,个别镇乡出现规避招标的行为,比较典型的是通过对招标项目进行人为肢解,或以追加工程形式来达到规避目的;五是村干部思想认识不统一,在具体工作落实中可以会产生一些干扰因素。
3、深刻认识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对实现“优化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目标的重大意义
简而言之,建立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有三点意义。首先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需要。建立招投标分中心,事关我市建设区域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改革工作,通过规范操作,以市场机制配置社会公共资源,还权于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树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新形象。同时,招投标工作做得好,运作规范,能够降低企业商务成本和交易成本,从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其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讲大道理,就看发生在我们诸暨的违法违纪案件,许多科局级干部就是在土地出让、工程招标中出问题的。通过建立招投标分中心,让权力远离四大交易活动,避免出现“书记工程”、“村长工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保护领导干部,推进我市的党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从这些年的纪检监察信访角度来看,许多信访是由于个别干部在土地出让、工程招标中的腐败和不规范行为,侵害了集体和群众利益而引发的。建立招投标分中心,使整个交易过程“阳光”操作,避免了集体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害,也必然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再次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建立招投标分中心,以市场之手规范权力运作,转变政府职能和服务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起到了增资节效的作用。同时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完善决策、监督、公示等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深化村务公开内容,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加大力度,着力提高镇乡、街道招投标平台建设水平
1、管理更规范。前阶段,各分中心参照市里下发的关于“四项交易”活动的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订了相应的操作规程。在全市动员大会上,应明焕副市长对信息发布、资格审查、交易过程、中标公示规程作了详细阐述,我不再重复。这里强调三点:一是重在执行。省委习近平书记在谈到制度建设时说过,如果有了制度而不去执行,那么制度就会变成连鸟都不怕的“稻草人”。所以希望我们的操作程序具有刚性,既要能够执行,又要能对不执行的行为进行必要惩罚。二是重在提高。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民俗民风、民主政治建设等都各不相同,因此在执行市里统一下发的制度方面就会出现不同反映。事实上,从运行一个多月的情况来看,新情况、新问题也不同程度地暴露出来,这些都需要大家认真面对,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三是重在完善。从目前情况看,各分中心在建立健全招投标项目审查审批、信息报送、专家回避、廉政保障、项目验收、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方面,力度不够大,工作不够规范,必须加以完善。
2、监督更有力。实践证明,凡是工作做得规范公正的地方,一定是各方监督到位的地方。建立招投标分中心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通过设计各项交易的“游戏规则”,对市场行为和市场交易主体实现有效监管,从而规范用权行为,消除“暗箱操作”。镇乡、街道纪委要加强监督,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招投标中心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与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的工作联系,切实加强业务指导,了解面上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各镇乡、街道招投标领导小组要依章办事,重点监督分中心对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解决该进不进、追加工程不招标、转包分包等突出问题。各镇乡、街道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到位,做到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都要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3、服务更高效。分中心是面对面与群众接触的窗口,是镇乡、街道形象之所在,要始终把落脚点放在服务上,做到优质服务、高效服务,营造良好服务环境。要制定必要的服务规程,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教育。要添置必要的服务设施,提供较好的招投标硬环境。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使参与招标者少走回头路,不走冤枉路。
三、精益求精,不断提升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1、要注重提高业务素质。前天在部分镇乡、街道纪委书记会议上,我已经谈到镇乡、街道招投标分中心对纪委书记的执政执纪能力、业务水平、品德修养、组织协调能力是一个考验。的确,招投标工作涉及到许多规章制度,也涉及到一些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对工作人员素质要求很高。因此,各镇乡、街道要为招投标工作人员的学习提供各种便利,不断提高每一位招投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市招投标中心要加强对各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11月下旬已集中两天时间对各镇乡、街道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效果很好,今后这样的培训还要定期举行。
2、要注重增强自律意识。我说句不中听的话,商人为了利润是无孔不入的。而我们招投标工作人员接触的恰恰是商人,而且他们来投标的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为了利润。如果自律意识不强,思想道德防线不牢,经不起腐蚀和诱惑,就会被无孔不入的人情风、关系网左右,被糖衣炮弹击中,以至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因此,招投标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自律意识和道德修养,牢记职业道德,经常自我反省,一旦发现有所偏离,就要立即克服和纠正。
3、要注重树立良好形象。招投标分中心是各镇乡、街道党风、政风建设一个重要的服务窗口,因此招投标工作人员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时刻警醒手中的权力是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原则的,决不能用感情代替原则,用权力谋取私利,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操作,树立良好形象。